市财政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

发布于:2020-02-14    来源:宁财预〔2020〕45号
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宁委发〔2020〕4号)的要求,小规模纳税人财政支持政策兑现工作总体按照“免申报、直到账”的原则进行操作。现将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公布如下:

1、兑现流程:市税务局提供全市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相关纳税信息;市财政局根据纳税信息核定补助金额;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,并进行跟踪反馈。

2、兑现范围:2020年2-4月入库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税收市、区留成部分。

3、兑现方式:免去企业、个人申报环节,通过纳税信息采集相关要素进行测算,直接补助到到纳税人银行账户。纳税信息严格从税收信息系统取数,避免人为干预。

4、兑现时限:在4月和5月分两次兑现,4月底前兑现2-3月纳税补助,5月底前兑现4月纳税补助。

5、监督管理: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联合成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,对政策兑现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管,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。

南京市财政局

2020-02-14